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24〕26 号)有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对2022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给予扶持经费5万元,现将确认领取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主体及条件 在惠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于2022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单位。 二、补助形式及经费安排 后补助形式,每个单位给予扶持资金5万元。 三、确认方式 登录“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https--czbt--czt--gd--gov--cn--s84b7780e7a160.proxy.huizhou.gov.cn/)进行确认填报。 四、提交材料 (一)2024年省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资金确认书。在“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上填写,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后PDF文档上传。 (二)企业银行开户材料或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复印件。请扫描加盖企业公章上传“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 (三)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请扫描加盖企业公章上传“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 五、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7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有关流程进度,企业可通过“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实时查询。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翁继超,联系电话:0752-2831292; 平台联系人:石工、赖工,联系电话:0752-288175。
附件:1.2024年省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资金确认书.docx 2.惠州市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名单.docx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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