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鼓励全市企事业单位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解决惠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关键、共性的知识产权问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惠州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惠府〔2023〕9号)等要求,我局编制了《2023年度惠州市第三批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后按顺序制作成彩色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同时将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递交市市场监管局。 二、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一)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进入评审阶段。 (二)项目立项。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根据资金项目要求,进行项目立项,并在与立项单位签订合同后相应下达财政资金。 (三)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验收申请书和材料,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越荣、翁继超; 电 话:0752-2831292; 邮 箱:zscqcjk@huizhou.gov.cn;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17号市市场监管局1号楼710室知识产权促进科。 附件:1.2023年度惠州市第三批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docx 2.项目申报书.doc 3.项目评分标准.docx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