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四十九条,因企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我局决定注销惠州市高丽堂科技有限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详情见附件)。被注销的证书和许可证编号不得使用。
附件: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情况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日
附件
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情况
序号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食品类别
住所
生产地址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发证单位
注销原因
1
SC11344134000100
惠州市高丽堂科技有限公司
糖果制品
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板樟岭北侧石化大道西38号(1号厂房)
广东省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板樟岭北侧石化大道西38号(1号厂房)
2018年12月5日
2023年12月4日
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