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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惠州市高丽堂科技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四十九条,因企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我局决定注销惠州市高丽堂科技有限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详情见附件)。被注销的证书和许可证编号不得使用。

  附件: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情况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日


  



附件

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情况

序号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食品类别

住所

生产地址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发证单位

注销原因

1

SC11344134000100

惠州市高丽堂科技有限公司

糖果制品

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板樟岭北侧石化大道西38号(1号厂房)

广东省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板樟岭北侧石化大道西38号(1号厂房)

2018年12月5日

2023年12月4日

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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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4-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