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下午,惠州市民政局党组、惠州市社会组织党委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对市直民政系统、市社会组织党委系统开展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社会组织党委书记吴素青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民政局班子成员、调研员职级领导干部,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市社会组织党委委员,市社会组织党委下属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等约140人参加会议。

吴素青指出中央八项规定从8个方面为加强作风建设立下规矩,开启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再塑党的作风的“第一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中央八项规定整治痼疾、扫除积弊,作风建设被形象地称为党的建设的“金色名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以严明纪律作风保障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准确理解中央八项规定的定位,中央八项规定不是最高标准,而是基本要求;不是终极目标,而是终身遵循;不是阶段要求,而是一以贯之;不仅是刚性约束,更要成为自觉行为;不仅是铁规禁令,更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要通过抓党纪,强化党性,涵养和树立优良党风,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