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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民政局党组、惠州市社会组织党委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

  3月26日下午,惠州市民政局党组、惠州市社会组织党委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对市直民政系统、市社会组织党委系统开展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社会组织党委书记吴素青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民政局班子成员、调研员职级领导干部,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市社会组织党委委员,市社会组织党委下属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等约14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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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素青指出中央八项规定从8个方面为加强作风建设立下规矩,开启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再塑党的作风的“第一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中央八项规定整治痼疾、扫除积弊,作风建设被形象地称为党的建设的“金色名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以严明纪律作风保障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准确理解中央八项规定的定位,中央八项规定不是最高标准,而是基本要求;不是终极目标,而是终身遵循;不是阶段要求,而是一以贯之;不仅是刚性约束,更要成为自觉行为;不仅是铁规禁令,更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要通过抓党纪,强化党性,涵养和树立优良党风,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吴素青要求要突出重点关键,全面把握学习教育的任务要求。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把握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系统总结成效经验,巩固壮大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全面深入查摆问题,绝不能搞形式。要切实加强警示教育,以案治本。要认真抓好整改整治,绝不能走过场。要把学习教育与为民办实事好事结合起来,务求取得实效。

  吴素青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学习教育各项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机关、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委各党支部要切实扛起学习教育主体责任,各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机关党办要尽快制定印发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做好《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学习资料发放。各党支部要在3月底前,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对学习教育进行传达学习、作出安排部署。要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形成学习、查摆、整改相互促进、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要坚持开门教育,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坚持深入群众、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现问题,推进整改。要抓好结合转化,把开展学习教育同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民政领域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要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把握学习教育宣传主基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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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邓文汉宣读了市委办《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建锋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中央列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单80条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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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惠州市民政局 时间: 2025-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