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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3月14日,惠州市社会组织党委召开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社会组织党委书记吴素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组织部组织三科四级主任科员李世康、市民政局有关分管领导、隶属市社会组织党委直接管理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6名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代表现场汇报了2023年度支部党建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存在问题以及2024年工作思路等内容,分享了抓基层党建的工作经验,交流了各自领域的工作亮点,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社会组织党委书记吴素青现场点评。 吴素青强调,社会组织汇聚了各行各业的精英人才,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并要求2024年全市社会组织要从四个方面引领城乡协调、湾区协同发展,为惠州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贡献力量。 强思想,守阵地,强化对社会组织的党建引领 坚持党建引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党建协同责任。筑牢战斗堡垒,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社会组织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建联建共建、党建工作清单等各项制度优势,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内部治理效能。严守意识形态阵地,压实社会组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把政治关口,守稳社会组织意识形态阵地。 扬优势,激活力,引领社会组织助力高质量发展 引领社会组织投身“百千万工程”,结合市委绿美惠州工作部署,积极响应社会组织助力绿美惠州倡议,积极参与植树护绿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助力稳岗就业,扎实开展“百城千社万企助就业”专项行动,联合高校和社会组织会员企业,搭建大学生就业和企业用工的供需平台。发动社会组织助力民生保障,推动社会组织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基本社会服务,助力基本民生保障。激发社会组织“以商引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资源对接、服务引领和专业协调等优势,为会员企业搭建平台、纾困解难,助力优质企业创品牌。 树标杆,积极选树示范效应明显的社会组织 发扬比学赶超精神,以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榜样为引领,对标先进、学习先进、追赶先进,掀起比学赶超的新高潮。突出群体效应,立足行业特点,提炼推广有效果、可借鉴的工作经验,发挥乘数效应,积极打造具有惠州特色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品牌。凝聚社会组织中的青年群体,注重发展青年党员,吸收年轻新生动力,集中青年群体智慧力量,使之在惠州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抓规范、严监管,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水平 要抓规范,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推动社会组织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严监管,健全社会组织联合执法、资金监管等工作机制,推进社会组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要强管理,深化社会组织年报和等级评估结果的转化运用,推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重点组织潜在风险研判。 社会组织知识“小链接” 什么是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是指在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社会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是指人们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建立的共同活动的群体,与政府组织、经济组织并列。狭义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满足社会需要或部分社会成员需要而设立的非营利性组织,具有民间性、非营利性、公益性、自治性、组织性等特征。 我国将社会组织分为三类,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社会团体是由公民或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按章程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包括行业性、学术性、专业性和联合性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分为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劳动、民政、体育、中介服务和法律服务等十大类。基金会是利用捐赠财产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包括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 目前,惠州市现有社会组织3651家,数量居全省第五,其中社会团体155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086家、基金会15家。 3651家社会组织中,有市级社会组织917家、县(区)级社会组织2734家。 市社会组织党委直接管理的党组织现有147个、党员941人。 2023年惠州市3家社会组织党组织获评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 1、惠州市社会组织总会联合党支部 2、惠州市心连心公益协会党支部 3、惠州市公民伙伴社工服务中心党支部 2023年惠州市4家社会组织被评为省先进社会组织: 1、惠州市社会组织总会 2、惠州市中小企业协会 3、惠州市女企业家协会 4、惠州市慈航公益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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