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对“一种保健生物制剂”成果登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科技服务科
肖明勇 电
话:2829099 传
真:2829515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31号10楼1008室 附件:一种保健生物制剂成果登记公示信息.pdf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