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 现将《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抓好落实,加大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负责指导开发农村公路相关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优先为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有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机会。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情况统计和日常检查监督,要不定期跟进了解相关人员在岗情况,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防止不按规定退出、吃空饷等违规现象发生。
附件: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