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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惠州市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申领办事指引》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有关规定,落实好“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我局制定了《惠州市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申领办事指引》,现印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县(区)要精准对接参加“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并按计划安排在我市就业的人员和用人单位,主动提供就业服务,确保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二、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本指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县(区)人社部门的办事指引。同时,按照要求及时做好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0日




  惠州市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申领办事指引

  一、政策依据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13号)。

  二、申请对象

  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处于计划实施期间,按计划安排在惠州市就业的相关人员。

  三、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

  1、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

  2、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18个月。

  四、受理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理,由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领补贴。

  五、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可在每月15日前向所在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以后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用人单位核实出勤情况后按月发放。

  六、应提交材料

  《惠州市县(区)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申领表》《惠州市县(区)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出勤记录》、劳动合同复印件、参加“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相关材料。

  七、应检验信息

  是否属计划参加人员。

  八、联系方式

  1惠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7809227,邮箱:hcqrcjlzx@hcq.gov.cn;

  2、惠阳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电话;3375269,邮箱:huiyangjiuye@huiyang.gov.cn;

  3、惠东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822649,邮箱:hd12333jyzx@huidong.gov.cn;

  4、博罗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电话:6626407,邮箱:rsj6626407@boluo.gov.cn;

  5、龙门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电话:7872261,邮箱:Lmjyzx@Longmen.gov.cn;

  6、大亚湾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电话:5568532,邮箱:rsjjyzx@dayawan.gov.cn;

  7、仲恺区人才交流与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电话:3278724,邮箱:ssjrcfwzx@hzzk.gov.cn。

  

   

  附件1:惠州市 县(区)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申领表.doc


  附件2:惠州市  县(区)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出勤记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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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本网 时间: 2021-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