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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精神,以下用人单位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请一次性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经公司申请和本局审核,拟向惠州市惠保押运有限公司吸纳3名退役军人就业,发放一次性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向我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789326,邮政编码:516003,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直接投放到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附件:市直拟发放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名单(2023年6月).xls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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