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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惠财预〔2023〕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3年市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经市人社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8日-4月3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752-2789363,邮箱:rsjjycjc@huizhou.gov.cn,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6楼就业促进科,邮政编码:516001。
附件:2023年市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表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8日
附件 2023年市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明细 | 所属科室 | 支出明细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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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安排资金 | 小计 | 市就业促进科 | 宣传活动经费 | 2 | 14 | 人力资源市场信息调查经费 | 4 | 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创业大赛经费 | 8 | 市职业能力建设科 | 职业技能大赛补助 | 45 | 120 | “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补助 | 75 |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局就业促进科、就业中心、职介中心等部门移交的下岗失业人员档案管理经费 | 15 | 45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经费 | 30 |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经费 | 12 | 14 | 南粤家政工程工作补助 | 2 | 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 人力资源市场及附属设施建设及维护和人力资源市场网络信息化维护经费 | 30 | 92 | 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含市技师学院校企对接就业服务活动) | 38 | 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经费 | 8 | 公共就业信息化经费 | 3 | 用工监测经费 | 12 | 农村电商类工作经费 | 1 | 合 计 | 285 | 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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