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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粤府〔2018〕114号、粤府〔2020〕12号、惠府〔2015〕114号、粤人社规〔2019〕14号、粤财社〔2019〕211号、惠财社〔2015〕206号、粤人社规〔2020〕23号、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以下用人单位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请一次性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经公司申请和本局审核,拟向惠州隆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人发放一次性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申请人员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请向我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789326)。 附件:市直拟发放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名单(2023年2月).xls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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