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初创企业吸呐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经企业申请和本局审核,拟向惠州知式传媒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发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2年5月10日至5月1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申请企业及人员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请向我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789326)。 附件:市直拟发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公示名单.xls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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