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 工作信息
    选择字体:  [               ] 双击自动滚屏 关闭
打印
市直2023年12月拟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名单公示

  根据粤财金〔2020〕39号、粤人社规﹝2022﹞25号文件精神,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农民(简称重点扶持对象)或其他人员自主创业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3年内,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并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者经个人申请和本局审核,拟向雷美容等4人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向我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789326,邮政编码:516003,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直接投放到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附件:市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表(2023年第4季度).et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0日

相关附件:
来源: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 202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