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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2023年第三季度拟发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可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经企业申请和本局审核,拟向惠州市海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1家企业发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向我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789326,邮政编码:516003,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直接投放到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附件:市直拟发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公示名单.xls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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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本网 时间: 2023-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