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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府告〔2022〕36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经惠东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和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平海镇碧甲村地段,属平海镇碧甲村下山埔经济合作社和碧甲经济联合社等集体土地,面积为317.2608亩,四至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四至界线图》。 二、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惠东县城镇建设用地项目。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由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平海镇政府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面积、数量等信息。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 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青苗、地上附着物等,在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四至界线图 惠东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2日 (联系人:翁文鹏,联系电话:0752-85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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