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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高新区规划建设,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推进经济发展,我高新区拟征收陈江街道、惠环街道、潼湖镇集体土地6.5837公顷。上述土地已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符合我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认真听取被征地村组及村民意见,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和《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惠府〔2017〕189号)规定的补偿标准,我高新区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如下: 一、土地情况 该批次征地总面积为6.5837公顷。其中:耕地1.2546公顷、园地1.4017公顷、林地1.1653公顷、其他农用地1.1891公顷、建设用地1.5366公顷、未利用地0.0364公顷。 二、土地征收补偿及发放途径 (一)土地征收补偿 
以上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合计535.0177万元,直接支付给被征地村集体。该土地补偿款自签订征地协议书之日起10日内付清,具体由陈江、惠环、潼湖国土资源所组织实施。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上述征收土地的青苗及其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共347.2860万元。 该批次征地总费用为882.3037万元,征地费用综合标准为134.0134万元/公顷。 三、土地征收后留用地安置 土地征收总面积为6.5837公顷,留用地按征收土地总面积的15%比例折算成货币补偿给被征地集体,补偿标准为1,400万元/公顷,用地批准后连同征地补偿款一并支付。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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