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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府告〔2025〕82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惠东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9月12日发布了《惠东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惠东府告〔2025〕60号),拟征地面积23.094亩。其中公告内容中第五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第三款中的“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费用合计98.3747万元”计算有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计算,征地社保费根据拟征地面积,按1.6353万元/亩的标准一次性计提预存入“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故前述征地社保费预存费用应为37.7656万元(1.6353万元/亩*23.094亩)。 综上,现对上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第五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第三款更正为“社会保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核定该项目按1.6353万元/亩标准一次性计提征地社保费预存入‘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费用合计37.7656万元,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特此通告。 附件:惠东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惠东府告〔2025〕60号) 惠东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7日 (联系人:黄埠镇政府李建辉,联系电话:0752-865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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