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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兴路智慧停车场3层01-01出租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惠兴路智慧停车场3层01-01出租组织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公告编号:惠公易产市直 [2026] 142号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07月21日08时30分
交易编号:GJB2026-1950自由报价结束时间:2026年08月04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0.9381竞买保证金(万元):2.8143
报价幅度(万元):0.0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4日09时00分
成交时间:2026/8/4 10:00:00
成交人:翟太全成交价:0.9381 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交易条件说明

惠兴路智慧停车场3层01-01号等3宗物业产权单位及实际管理单位均为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现结合实际的需要,制定物业挂牌竞价方案:

一、项目情况

惠兴路智慧停车场项目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惠兴路2号,不动产权证号:粤(2025)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35771号、003577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743.03㎡,证载用途: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商服用地,取得方式:出让,取得时间:2021年1月25日,产权单位和实际管理单位均为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拟出租资产处于闲置状态,为毛坯交付,无抵押、无涉诉、无出租。惠兴路智慧停车场项目3层01-01号、5层01-01号、5层01-02号共3宗物业面积为1452.80m²。现拟将上述惠兴路智慧停车场的3间商铺,分3个独立标的公开挂牌出租。

二、经营承租方的条件选择

(一)以惠州可道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拟出租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惠兴路2号房地产涉及首年月租金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惠可道评报字[2025]第150号)为依据,出租标的租金明细如下表:

序号

物业名称

出租面积(㎡)

租金底价(元/月)

竞价保证金(元)

1

惠兴路智慧停车场3层01-01

590

9,381

28,143

2

惠兴路智慧停车场5层01-01

476.8

7,200

21,600

3

惠兴路智慧停车场5层01-02

386

5,829

17,487

(二)竞价人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3层01-01、5层01-01租赁期为5年,租金按每隔两年递增3%计收,即第三、五年分别增长3%,5层01-02租赁期为2年,押付方式为押三付一,设立免租期3个月。租赁期间(含免租期),需另行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四)《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计数面积以最终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件上的面积为准。

(五)参与竞价的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应当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该笔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

三、中标企业的确立

(一)项目网上成交后,请竞得候选人先等待3日(此3日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证明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同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存档;成交候选人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成交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上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需退回的,自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提交成交合同原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二)《物业租赁合同》由业主单位提供,竞价人需认真阅读、理解,在竞得后必须严格按照业主单位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否则取消竞价成交资格,且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管理服务

为确保停车场整体经营正常,承租方需与惠州交投惠泊车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用(不包含在报价内);物业管理费前二年为2.58元/平方米(含免租期),后续物业管理费用由承租方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另行核算。

五、质疑或投诉事项约定

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发的质疑、投诉,由委托人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或委托人主管部门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处理。竞买人对竞价结果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质疑或投诉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竞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在质疑或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或投诉;

3、质疑或投诉必须向委托方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自然人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亲笔签名且按压指纹。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达日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达日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4、未按规定提起的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5、委托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沙堤一路滨江公园智慧停车场16楼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19270190799

六、其他补充说明

1.相关图片点击“实物图”查看;交易合同、办理成交手续所需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2.如需查看标的物,请在正常工作日联系委托人预约,委托人将配合提供查看便利。

3.对标的应予披露、说明的重要事项或重要瑕疵,均已在本项目交易条件说明中如实充分披露、说明。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物业租赁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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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 时间: 2026-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