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已成交) | |||
标的名称: | 招租位于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街道办事处共联村黄洞马洞坑地段,现有部分闲置停车场、维修部、办公室(总面积534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四年零六个月)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市直[2020]033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0-06-22 08:3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0-147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0-07-20 10:00:00 |
底价(万元): | 23.04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3.0 |
报价幅度(万元): | 0.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0-07-20 09:00:00 |
成交时间: | 2020-07-20 10:00:00 | ||
竞得人: | 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成交价: | 23.04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
惠州市环卫车队闲置停车场等场所项目 招租条件变更公告
受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0年6月22日,公告挂牌招租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街道办事处共联村黄洞马洞坑地段,现有部分闲置停车场、维修部、办公室。现根据业主要求,该项目招租条件作如下变更:原“本项目所出租的停车场、维修部只作为车辆停放与维修用途”,变更为“因此地块性质为环境设施用地,承租方经营范围仅限于环卫办公及环卫车辆停放、维修维护使用”。其他条件不变。项目挂牌日期相应顺延。 特此公告。 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它材料包括:(1)自然人:本人身份证件;(2)法人单位:包扣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等材料; 3.意向承租方开展生产应符合环保标准; 4.本项目以实物现状整体出租; 5.因此地块性质为环境设施用地,承租方经营范围仅限于环卫办公及环卫车辆停放、维修维护使用; 6.意向承租方的相关要求以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7、项目中标后,请中标方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并与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过期视为弃标,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7月6日 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竞租方可以是自然人、公司企业; 3.意向承租方开展生产应符合环保标准; 4.本项目以实物现状整体出租; 5.本项目所出租的停车场、维修部只作为车辆停放与维修用途; 6.意向承租方的相关要求以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7、项目中标后,请中标方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并与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过期视为弃标,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 拟出租环卫车队闲置停车场、维修部、办公室的基本情况 我中心下属单位环卫车队位于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街道办事处共联村黄洞马洞坑地段,主要负责垃圾运输业务已基本实行市场化管理,垃圾运输车辆部分有偿转让给负责垃圾运输的服务公司,现有部分闲置停车场、维修部、办公室。为了盘活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根据《惠州市市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拟进行对外招租。基本情况如下: 一、产权情况:产权属于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所有,产权清晰,无相关土地纠纷。 二、使用情况:拟出租的部分停车场、维修部、办公室处于闲置状态。 三、对外出租理由:为了盘活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 四、招租总体规划: (一)停车场:硬底化空地,总面积11150平方米,拟出租面积4650平方米,呈三角形状,约可停放约80部车辆,位于环卫车队西南侧。 (二)拟出租维修车间:钢棚结构,占地面积570平方米,呈长方形状,位于环卫车队西北侧。 (三)拟出租办公室:框架结构,共有4间闲置空房,面积126平方米,呈长方形状,位于环卫车队办公楼主体一层右侧。 以上拟出租总面积5346平方米(附件出租规划图)。 五、预期经济效益 经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进行评估,预计每年产生的市场价值为230400元(人民币:贰拾叁万零肆佰元整)。以租赁期为四年零六个月计算,可产生租金市场价值为1036800元(人民币:壹佰零叁万陆仟捌佰元整)。租金水平与同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市场水平保持一致,所收租金按规定及时上缴市财政(附件4资产评估报告书)。 六、风险评估: (一)、财务风险: 1、将与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不对土地产权造成影响。 2、同时将采取两押一租、先交租后使用的方式,向承租单位收取租贷押金及当月租金,避免出现拖欠租金情况。 3、水电费缴纳采取安装分表,以实际数据进行缴纳,避免环卫车队水电资源流失。 (二)管理风险: 1、加强对承租方的土地使用情况监管,确保承租方在该用地上合法经营。 2、土地交付使用后,在该用地范围内所发生的风险及安全事故均有承租方承担。 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联系人:曾先生 0752-21099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