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已成交) | |||
标的名称: | 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便民服务点3号:位于公园入口南广场,简易房面积15㎡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市直[2020]032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0-06-12 08:3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0-145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0-06-29 10:00:00 |
底价(万元): | 0.2595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3.1 |
报价幅度(万元): | 0.0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0-06-29 09:00:00 |
成交时间: | 2020-06-29 10:16:54 | ||
竞得人: | 曾首武 | 成交价: | 0.4495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
项目交易条件说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委托贵中心实施 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4处便民服务点招租 项目,现就交易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标的物具体位置详见附件图。标的物按现状出租,竞租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标的物面积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必须对竞租标的物现状进行全面了解,包括标的物的位置、红线范围、经营范围、出租方管理要求等。如有异议或疑问,须在缴交竞租保证金前了解清楚,一经缴交竞租保证金,即视为对本说明无异议。 便民服务点的租赁期限5年,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租赁期限。月租金每两年上浮5%,即从合同第三年第一个月开始、第五年第一个月开始,月租金在上月租金基础上上浮5%。 二、标的物经营范围及限制性约定 便民服务点1-3只能用于经营包装饮料小食、儿童玩具;便民服务点4只能用于经营小型儿童游乐场和休闲茶座(经营区域详见附图要求),承租方不得改变标的物的用途。 限制性约定:⑴承租方不得经营烧烤、油烟食品,不得售卖香口胶等粘性食物;⑵承租方应严格按附件图示要求,实行店内或场地内经营,不得占道经营;⑶承租方超出经营范围售卖其他货物或开展其它活动前,须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售卖其他货物或开展其它经营活动。 三、竞租保证金 竞租人均须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以实际公告为准。在网上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由交易中心无息退还至未竞得人的账户,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向交易中心提交1份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后,由交易中心无息退还给竞得人。 四、竞租的前提 1、竞得人须对应支付竞得服务点的场地评估费用,便民服务点1评估费用为2000元,便民服务点2评估费用为2000元,便民服务点3评估费用为2000元,便民服务点4评估费用为为6000元。 2、便民服务点1-3的竞租人可以是自然人、公司或其他社会组织。资格条件:⑴自然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⑵公司必须在国内合法注册和无债务纠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水平;⑶其他社会组织必须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且有能力承担民事责任。 3、便民服务点4的竞租人须为公司。资格条件:⑴公司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是具有游乐场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公司(含个体工商户转变为公司制企业法人的)连续从事游乐场经营行为在五年以上。⑵公司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与身份证信息相对应的位于惠州市内的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经查验的复印件应与原件相符;⑶公司应提供经营游乐场地实际经验的有关证明文件,并提供2019年全年至少为3名以上(含3名)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凭证,同时应书面承诺确保安全生产、守法经营、保证办妥游乐场经营所需的政府特许经营证照的合法手续,公司应具有从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良好记录,公司亦没有违约、拖欠租金或水电费等不诚信记录。 4、便民服务点4的竞租人需严格对照资格条件,符合条件方可进行竞租报名。一旦竞租成功,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材料给出租方审核,审核合格者由出租方出具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竞租人凭通知书向交易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如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视为竞租人自行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5、便民服务点1-3的竞得人在签订合同之日须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租金的20%。便民服务点4的竞得人在签订合同之日须向出租方支付30万元人民币作为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 6、竞得人必须认真阅读《便民服务点租赁合同》的详细条款,项目中标后,请中标方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日后的10个自然日内办理成交手续并按公布条款与出租方签订《便民服务点租赁合同》,并严格执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目前,便民服务点4场地正由政府部门施工占用,工程完工之日起10日内竞得人与出租方订立租赁合同。 7、各服务点分开招租,竞租人仅限申报其中一个服务点、仅限中标一个服务点。 8、便民服务点1-4均为政府国有场地,无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竞得人需自行办理便民服务点合法经营所需全部证照,如竞得人订立租赁合同后无法办理经营证照,视为竞得人违约,双方均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出租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期内,标的物如因当地政府征收、征用或者收回,或者行政机关另行规划用途,则本合同自然终止,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计算,承租方须无条件撤场,租赁合同项下的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补偿费用归出租方所有。 10、因标的物需出售或被拍卖等方式转让的,出租方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如同意放弃对该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自出租方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承租方无条件撤场,标的物使用费按实际使用日期计算,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出租方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承租方。 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联系人:黄先生 13502281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