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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预算组成单位共7个,分别是惠州市农业农村局、惠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惠州市渔业研究推广中心、惠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惠州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惠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1、惠州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农业农村经济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工作落实。指导监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承担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有关帮扶政策,组织开展省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研究提出市级衔接财政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

  (5)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负责农业农村统计和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本地区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境内外农业交流合作,参与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2、惠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市海洋综合执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监督全市海洋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指挥、协调海洋综合执法行动。

  (3)组织实施全市海域的巡航监视。根据授权履行海洋监察职能,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持海洋保护开发秩序。

  (4)负责海域使用、海岛保护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海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海底电缆管道铺设保护、海洋调查测量等方面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5)负责海洋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航道工程项目、海洋倾倒废弃物等对海洋污染损害行为。按权限参与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6)依法履行渔政管理职责,负责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海洋渔业执法工作。负责伏季休渔、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执法监督检查。监督指导协调非涉海地区渔政执法相关工作。

  (7)负责渔船安全、渔港水域交通安全、渔港港务、渔港水域防污、港航设施安全的监督管理和相关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海洋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渔事纠纷和调解,指挥、协调渔船海难救助。

  (8)承担海洋渔业船舶及其船用产品法定检验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海洋渔业船舶登记和渔业船员考试、发证,监督指导渔业船舶船员培训。

  (9)负责全市海洋综合执法队伍组织建设和督察工作,负责全市海洋综合执法人员录用资格初审工作。

  (10)拟定全市海洋综合执法装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海洋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

  (11)接受中国海警局及其海区派出机构的协调指导,业务上接受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的垂直领导,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惠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主要职责是:

  开展水稻、蔬菜、甜玉米、花生、梅菜、花卉等主要农作物的新品种选育及栽培技术集成研究;承担完成国家、省、市区域试验和农业攻关项目,为国家和省农作物品种审定提供科学依据;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鉴评筛选优质、高产、高效农作物新品种和新技术在惠州推广应用;开展科技下乡、科技示范、科技培训、科技服务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农业局、市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4、惠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是:

  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工作,并具体实施对市直生产经营单位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动物标识和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以及其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5、惠州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主要职责是:

  承担全市农业信息化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农业信息的采集、汇总,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政策、技术、产品、市场等信息服务;为局机关电子政务提供网络维护和技术支持。

  6、惠州市渔业研究推广中心主要职责是:

  开展渔业综合性应用技术研究、中试、示范与推广;开展水域滩涂生态环境调查研究,水域滩涂生态修复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与遗传育种、濒危水生动物保护、渔业资源调查评估、水产养殖技术、水产品质量标准等领域的应用技术研究、示范与推广;开展海洋经济研究;承担全市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组织开展增殖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指导基层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承担全市海洋与渔业公益服务及科普教育工作等;实施或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其他任务。

  7、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主要职责是:

  负责辖区内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检验检测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督检验工作;承担市级以上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检测工作;受委托承担产地环境及农产品质量检测;承担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企业的升级,产品检验和产品质量分等分级检验;负责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的仲裁检验和其他委托检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检测技术的培训。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总体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产品稳产保供;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农业产业壮大发展;强化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提高动植物疫病危害控制能力;开展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行动,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任务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年度重点工作:一是现代农业产业协同发展壮大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产业发展。拟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数不少于32家,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的中坚力量,推动农业产业发展。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五大提升工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粮食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完成省下达我市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稳定粮食面积及产能,推进农产品稳产保供。四是健全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据实清算2024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2025年屠宰环节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补助及损失补助。不发生病死猪随意抛弃和病害生猪流入餐桌事件,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五是农业海洋执法监督。开展海洋综合执法,开展海上渔船动态管理,服务海洋经济。违法立案案件办结率达到100%,维护用海秩序。六是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有序推进行政村整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提升任务,完成村内支路路面硬底化,基本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5年持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推动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农村生产生活面貌持续改善,相关指标如下:

指标

指标方向

目标值

政策性农业保险结算率(%)

等于

100

农业保险承保率(%)

等于

80

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数(家)

大于等于

32

违法立案案件办结率(%)

等于

100

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率(%)

等于

100

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率(%)

大于等于

95

动物疫病血清学、病原学监测检测量(份.次)

大于等于

6

村内道路硬底化


基本完成

农产品监测合格率(%)

大于等于

96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合格水平(%)

大于等于

70

4级及5级疫情面积占红火蚁发生面积比(%)

小于等于

2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化系统运行正常率(%)

等于

100

项目村集体经济收入


明显增加

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

等于

80

高标准农田面积


以省下达的任务为准

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以省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为准

有劳动力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大于等于

1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以决算数为统计口径)。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含直属单位)2025年度支出总计35105.4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34,709.9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95.52万元。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3366.53万元,项目支出21343.37万元;按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8万元,教育支出17.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2.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2.74万元,农林水支出24883.6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6.63万元。

  二、绩效自评

  (一)自评结论

  2025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在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推进乡村产业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扎实推进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预算编制情况。

  2025年,我局(含直属单位)预算批复总额28158.14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3210.58万元,项目支出14947.56万元;按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4.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7.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202万元、农林水支出18376.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2.38万元。

  2025年度我局严格遵照财政预算编制管理要求,立足年度履职重点工作任务,科学、规范开展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对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进行细化测算、据实编制。编制过程严谨规范,严格落实预算与绩效目标同步编制,目标设置做到科学合理、明确,可衡量计算,并经过财政业务科室审核,做到“两上两下”。预算编制数据真实准确、依据充分,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无差异。

  2.预算执行情况。

  我局各项预算支出严格落实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全年有序推进各项资金支出工作,预算执行整体规范,财务支出做到合法合理合规,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有关制度,严格执行支出标准,会计核算规范,依据充分,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资金下达严格执行财政有关程序,并书面报送资金分配函件。财政预算、决算按照规定程序、时限和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做到内容真实、合理、完整,绩效信息公开到位。

  3.预算使用效益。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市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市级财政资金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全年绩效指标整体完成率达98.23%,整体绩效执行成效良好。其中,“项目村集体经济收入”、“有劳动力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等效益指标超额或按标完成;产出指标整体完成度良好,“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数目标值”大幅超额完成,质量指标全部达标,仅个别分项存在小幅偏差。具体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指标

完成情况

政策性农业保险结算率(%)

100

农业保险承保率(%)

46

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数(家)

59

违法立案案件办结率(%)

100

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率(%)

100

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率(%)

99

动物疫病血清学、病原学监测检测量(份.次)

7.1573

村内道路硬底化

完成年度任务

农产品监测合格率(%)

98.76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合格水平(%)

≥70

4级及5级疫情面积占红火蚁发生面积比(%)

0.47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化系统运行正常率(%)

100

项目村集体经济收入

2025年试点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共增收17.8万元

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

≥80

高标准农田面积

2.41万亩

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170.85万亩

有劳动力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4.7

  (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现代农业产业协同发展安排500万资金用于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全年共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数59家,有效推动农业产业发展。

  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25年全市12972户31332人脱贫人口稳定脱贫,基本生活、教育、住房、医疗和饮水安全保障到位,未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2025年全市有劳动力脱贫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7065.88元,增长率为4.7%。

  三是粮食和农产品供给保障。按时完成省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41万亩,项目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任务0.26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四是健全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2024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生猪29124头,2025年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生猪及产品折合头数17570头,未发生病死猪随意抛弃和病害生猪流入餐桌事件,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五是农业海洋执法监督。全年持续开展海洋综合执法,共检查渔港(停泊区)291个次、渔船1083艘次,核查用海疑点疑区19个次,动态监管涉海工程项目334个次,巡查无居民海岛2410个次,严格保护岸线425段次,海洋保护区380个次,清理违法养殖面积4.27公顷,2025年指导查处违法立案案件120宗,办结率达到100%,有效维护用海秩序。

  六是美丽乡村建设。推进73个行政村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提升任务,完成170.595公里村内支路路面硬底化,基本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对部门本级支出的经济活动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2025年度我部门坚持厉行节约、提质增效原则,各项经费严格依照年初预算执行,支出结构合理,优先保障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等刚性需求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持续压减一般性、非刚性支出,严格落实经费审批、政府采购等制度要求,从严规范差旅、办公耗材等日常开支,有效严控运行成本,杜绝低效浪费问题。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产出指标完成存在短板。农业保险承保率未达80%的目标值,反映出政策宣传发动不够、农户投保意愿不强以及农户种粮积极性有所减弱等问题,政策红利未能充分释放。

  二是绩效目标与执行联动待加强。部分指标在制定阶段未充分考虑基层实际推进难度,如农业保险承保率受农户认知、种植模式等多重因素影响,目标设置与实际执行存在一定偏差,增加了落地难度。

  三是绩效管理专业性支撑不足:部分科室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理解不够深入,对绩效目标设定、过程跟踪、自评分析等环节的操作要求不够了解;同时,单位内部缺乏系统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人员专业能力与精细化管理要求仍有差距。

  (2)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农业保险政策宣传。依托各类媒体平台、线下宣讲及入户走访等形式扩大政策知晓度,同步畅通问题协调渠道,回应农户诉求;强化流程管控与跨部门数据共享、动态监测,常态化开展乡镇承保督导核查,压实属地及机构责任,优化服务、提升承保效率;持续深化政策落地赋能,引导种植户用好惠农政策,稳步提高农业保险参保覆盖率。

  二是优化绩效目标设置。结合历年执行数据,科学测算下一年度绩效目标,避免目标脱离实际;加强绩效目标事前论证,提升目标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建立绩效目标动态调整机制,对受政策、市场等因素影响较大的指标,按程序申请合理调整,确保绩效管理贴合工作实际。

  三是强化绩效管理能力建设。建立财务科室与业务科室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在项目立项、预算编制、执行推进各环节同步开展绩效指导,帮助业务科室准确把握绩效管理要求;推行绩效管理“以干代训”,结合年度自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融入绩效管理专题培训,推动绩效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三、其他自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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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 时间: 2026-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