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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5年12月26日在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惠州市审计局局长  欧阳絮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7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印发了决议,要求市政府认真分析原因,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受市政府委托,现就市政府关于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一是组织部署全面有力。今年以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13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全市审计工作会议、市审计执法联席会议等6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二是成果运用更加高效。有关责任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建议,对审计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系统研究,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推动标本兼治。三是贯通协同持续深化。深入推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人大监督、市政府督查等监督力量的贯通协作和成果共享,增强审计整改刚性约束。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形成强有力震慑。市委组织部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市直部门综合考核,对整改不力单位予以扣分。市人大预算工委适时开展审计整改调研,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加快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市政府督查办建立整改任务台账,强化督查督办。

  二、审计整改取得的主要成效

  截至2025年12月18日,《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中,已到整改期限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整改率为100%;正在整改问题主要涉及财政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通过整改,已促进增收节支9683.08万元,挽回损失2421.86万元,核减多计工程价款2076.44万元。

  (一)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资金效能。

  一是市财政局严控代编预算规模,2025年项目数量由17个减至14个。二是仲恺高新区已严格落实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并加强对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的分析研判,避免超预算、无预算支出。三是大亚湾开发区2个单位已将滞留的污水处理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共计6536.65万元全部上缴区财政。四是仲恺高新区1个单位已要求企业制定还款计划,分步追收应缴未缴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个单位已追收污水处理费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23.5万元,下来将进一步强化制度宣传和执行,做到应收尽收。五是仲恺高新区7个单位已追收并上缴污水处理费、利息收入、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等共计1473.84万元。大亚湾开发区依托数字财政系统,及时、准确将上级资金在规定期限内下达有关单位。4个单位已追收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非税收入共计148.66万元并全部上缴市财政;3个单位已按规定将96.92万元存量资金上缴市财政。8个单位加强政府采购审核监管,已健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和内部审查机制;1个单位已加强合同管理和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九是3个单位已进一步加强工程预(结)算审核把关,全额追回多付工程款20.22万元并上缴财政。

  (二)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提升民生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5个县(区)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已拨付2022年至2024年市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扶持资金、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村级文体协管员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304.47万元。二是3个县(区)已将2023年和2024年的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护经费406.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三是3个县(区)加大宣传力度并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模式,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已完成97.41%,培训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四是20个单位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已支出市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扶持资金112.53万元;3个单位已加快支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53.47万元。五是6个乡镇采取调整招商运营思路、加大对项目实施主体督促指导力度、积极与第三方公司协商等举措,加快盘活闲置场地和设施设备,提高9个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镇创建项目经济效益。

  (三)严格工程建设监管,提升政府投资效益。

  莞惠城际小金口至惠州北段项目建设单位一是已先后约谈项目设计单位和造价审核单位,重新修编该项目材料调差报告,共计核减价差1875万元;二是已与勘察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重新协商,严格控制建设成本,通过签订补充合同共计核减价款660万元。三是已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合同,约定在项目结算金额中扣减多付的合同外工程款116.14万元。

  (四)规范国企国资管理,提升资产运营效益。

  一是2家市属国企已督促下属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机制,严格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审核把关和据实验工计价,已追回多付工程款387.86万元,已在后续工程结算或质保金中扣回多付工程款1150.58万元,已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调整597.48万元。二是1家市属国企下属4家企业已向施工方退还多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35.98万元,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已按规定调整为3%。三是规范和加强竣工价款结算工作,4个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已报市财政局办理结算审核;4个使用企业自有资金的项目结算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四是推进低效资产盘活。1家市属国企已推动盘活或纳入盘活计划土地多宗,总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1个单位已评估并公开招租闲置土地1处、房产2处。五是规范账务处理。2个单位已分别将25项固定资产、1宗土地补充登记入账;4个单位正在按程序开展相关资产的处置或报废工作。六是加强对外出租资产管理。1个单位已收回物业租金1.5万元;1单位已与承租方约定分期补缴租金49.86万元。

  (五)落实水土保持监管责任,提高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平。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水土保持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全面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强化水利部门与住建部门协同配合,已审批完成58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同时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管理,已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3.92万元。二是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建立健全水利项目造价管理长效机制。4个单位已追回多付的工程款197.24万元并上缴财政,对所涉及项目的4家建设单位、5家监理单位分别予以2至4分的信用扣分处罚。

  三、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

  一是有的问题在整改推进过程中遇到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资料缺失等特殊情况或客观困难,需稳妥有序推进整改;二是受经济下行影响,基层财力紧张、企业经营困难,未能如期消化财政挂账款项,非税收入追收难度大,需结合实际分步推进整改。

  四、下一步审计整改工作建议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整改责任。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切实承担审计整改政治责任,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本单位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二)强化问题导向,提升整改成效。对截至目前尚未整改销号的问题,要求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整改计划,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一抓到底;对于涉及历史遗留或客观成因较复杂、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三)强化贯通协同,持续跟踪问效。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力量的贯通协作,持续跟踪检查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号、整改不彻底不放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支持下,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服务保障我市加快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                 

               

【政策解读】一图读懂 |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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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本网 时间: 202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