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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2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和省审计厅批准的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017年3月至5月,惠州市审计局对惠州市体育局(下称市体育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市体育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行政机关;内设办公室、群众体育科、训练竞赛科等3个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有市体育运动学校、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均为独立核算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体育工作。
(一) 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惠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惠财预〔2016〕20号),市财政年初批复市体育局2016年度预算收入2871.01万元,当年财政追加1439.44万元,预算收入总计5385.8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662.83 万元。2016年度预算支出及省级资金安排共3946.41万元,当年财政追加1439.44万元,预算支出总计5385.85万元,实际支出5609.39万元。
(二) 经费收支结余情况
市体育局2016年度总收入5662.83万元,全年总支出5609.39万元,本年度收支结余53.44万元,加上年结余结转286.30万元,其他资金结余31.11万元,项目资金结余调减0.06万元,累计结余结转370.79万元。
(三)“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1.“三公”经费。市财政年初批复市体育局公务接待费预算2.50万元,实际支出0.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实际均无支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预算追加较多。
市体育局2016年全年追加项目预算总额1400.36万元,占年初财政批复项目预算总额3323.90万元的42.13%,追加的项目经费主要有:第十四届省运会奖金479.09万元、中华龙舟大赛经费265.04万元、修建市体校足球场148.77万元等10项,预算编制不够准确。
(二)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
审计发现,市体育局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如“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补助经费”项目,2016年预算25万元,且资金已拨付到位,全年实际未发生支出,预算执行率为0%。
三、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将审计结果提交惠州市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同时,市审计局建议市体育局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体育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有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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