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11月12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省审计厅批准的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017年4月至5月,惠州市审计局对惠州市2015年至2016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下称福彩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延伸抽查了博罗县、惠东县,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至2016年,惠州市共收入福彩金4509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5114万元,市、县(区)收入29983万元,支出54636万元,加上2014年底福彩金结余23689万元,截至2016年底结余福彩金14150万元。
审计调查延伸了市社会福利院、市军休所、市卫计局等部门和博罗县、惠东县,共涉及调查资金23387万元,未对使用福彩金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涉及资金7979万元)进行工程预结算审计。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福彩金使用效益不理想。
截至2016年底,市慈善总会安排用于赈灾济困的400万元福彩金未使用,惠东县安排用于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低保失能老人养老服务的686万元福彩金未使用。
(二)部分单位扩大福彩金使用范围。
惠东县民政局将福彩金46.2万元用于社会福利厂职工的社保支出。市军休所、复退军人医院在福彩金中列支军休服务中心卫生间改造等办公费用16.71万元。
三、审计调查意见和建议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并将审计结果提交惠州市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同时,市审计局要求民政部门规范福彩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广东省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安排项目,保障福彩金使用合法、合规;要求财政部门加大对“村账镇记”的监管力度,对财务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学习;责成市慈善总会、市社会福利院、惠东县民政局、惠东县妇幼保健院等部门加大相关福利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工作强度,让福彩金发挥好应有的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福彩中心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有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