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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

(2018年 11月12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和省审计厅批准的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0175,惠州市审计局对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称市工商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隶属于惠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单位;内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政策法规科、企业注册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科)、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协调科等11个内设机构,2个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2016年起,市工商局的部门预算纳入市财政部门管理;主要职责是确认市场主体资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商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参与市场体系的培育发展,负责商标和广告管理,监督管理个体、私营经济,指导扶持其健康发展工作。编制人数为107人,现有在职人数100人,离退休人员54人(离休4人、退休50人)。

(一)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关于批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惠财预〔201620号),市财政年初批复市工商局2016年度预算收入       2840.88万元,当年财政追加 224.44万元,预算总计 3065.32 万元,实际到位资金 3087.55 万元。2016年度预算支出3065.32万元,实际支出3299.97万元。

(二)经费收支结余情况

市工商局 2016年度总收入 3087.55 万元,总支出3299.97万元;本年度收支结转 -212.42万元,加上年结转652.54万元,年末累计结转 440.12万元。

(三)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批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惠财预〔201620号),市财政年初批复市工商局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实际支出5.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0.5万元,实际支出10.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20164月追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6.4万元,实际支出6.16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占项目经费16.59万元。

2016年市工商局挤占打击传销专项经费列支经常性经费,其中列支电费6.64万元、办公楼物业管理费9.47万元、水费0.48万元。

(二)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2016年财政部门预算安排市工商局执法办案专项经费427.61万元,市工商局当年支出28.27万元,期末结转399.3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6%

()未经批准、未经资产评估出租国有资产。

市工商局未省工商局批准、未经资产评估,20127月将位于龙船街12号培训楼一楼80平方米及二楼140平方米的房产对外出租。

、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将审计结果提交惠州市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同时,市审计局建议市工商局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预算,杜绝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加大各项专项工作的推进力度,及时拨付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国有资产出租、使用等行为,健全本局资产处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等事项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照明中心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有关问题均已基本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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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本网 时间: 2018-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