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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2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和省审计厅批准的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017年3月至4月,惠州市审计局对惠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下称市福彩中心)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惠州市福彩中心隶属于惠州市民政局领导和管理,为三类公益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核拨,正科级建制。主要业务是执行中国福利彩票发行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的管理和销售工作,筹集彩票公益金,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现有员工39人,其中编制内职工12人、合同工27人。
(一)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关于批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惠财预〔2016〕20号),市财政年初批复市福彩中心2016年度预算收入1182.99万元,当年财政追加16.37万元,预算收入总计1199.3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511.67万元。2016年度预算支出1199.36万元,实际支出1592.04万元。
(二)经费收支结余情况
市福彩中心2016年度总收入1939.57万元,总支出1707.50万元;本年度收支结余232.07万元。
(三)“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批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惠财预〔2016〕20号),市财政年初批复市福彩中心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4万元,实际支出1.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 1万元,实际支出2.37万元;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实际无支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市福彩中心2015年末结余361.4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354.25万元,政府采购结余7.2万元。上述资金未纳入2016年预算。
(二)预算编制不够准确不够明细
市福彩中心预算编制将用于彩票宣传费的支出编入印刷费支出,涉及资金50万元;将福彩印刷费与运输交通费统一编入印刷费支出,涉及资金10万元。
三、审计意见和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将审计结果提交惠州市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同时,市审计局建议市福彩中心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民政局及福彩中心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有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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