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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2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和省审计厅批准的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017年3月至5月,惠州市审计局对惠州市财政局(下称市财政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财政局是全额预算拨款的正处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等18个职能科室,5个直属行政单位,4个下属事业单位;市财政局直(下)属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不含会计教育中心)均纳入市财政局财务账中统一核算;市财政局会计教育中心为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未列入本次审计范围),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职能是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法规、政策及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管理全市财政收支,依法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决算和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社会保障等财政性资金,组织财政性资金综合平衡等。
(一)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关于批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惠财预〔2016〕20号),市财政年初批复市财政局2016年度预算收入6797.04万元,当年财政追加468.93万元,预算收入总计7265.97万元,实际到位6908.67万元。2016年度预算支出6797.04万元,追加预算支出468.93万元,预算支出总计7265.97万元,实际支出7198.87万元。
(二)经费收支结余情况
市财政局2016年度总收入6908.67万元,总支出7198.8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90.20万元,加上年结余1131.04万元,年末累计结余840.84万元。
(三)“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批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惠财预〔2016〕20号)的批复,市财政局公务接待费预算13万元,实际支出12.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3.50万元,实际支出2.4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
市财政局2016年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如“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维持维护、年服务费”年初预算30万元,执行金额1.7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83%。
(二)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
市财政局购买断路器、高清智能红外高速球机、核心层交换机、视频综合平台、客户端电脑等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47.98万元。
三、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将审计结果提交惠州市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同时,市审计局建议市财政局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不断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核算和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落实预算支出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堵塞漏洞;三是要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杜绝国有资产不入账的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有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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