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惠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
 
首 页 行风动态 行风公告 主题征集 行风直播 行风解答 往期回顾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选择字体: 关闭
打印
市生态环境局等上线单位对热点问题的解答
来源:惠州电台    发布时间:2025-09-30 10:32:55   浏览次数:-

  一、听众尹女士反映,大亚湾西区街道御玺山大峡谷小区,3栋2603号房因楼上近期晚上十点多开始多次制造噪音,从6月30日到现在一直都没得到处理,报警多次,但是龙山派出所多次不出警不处理,物业和街道也都反映过,8月份17-25日连续报警,晚上一直有噪音,派出所都不出警过来处理,还谎报楼上没人住。

  大亚湾西区回应:

  前期社区已经上门核实情况6次,并无发现异常声响;联合派出所调解5次,方案均不能达到尹小芳女士要求(因尹小芳女士要求“0噪音”)。而且近期27楼无人居住,尹小芳女士投诉的2703房近两个月业主并不在家中居住(有7、8月份用水记录佐证),仅有8月19日有用水痕迹(2703业主儿子回了一趟家)。街道协调心理援助也被尹女士拒绝了。

  尽管楼上邻居在民警及社区调解下,多次调整生活习惯,如将椅子移至阳台、起夜不关门不冲厕所、为桌椅安装静音脚垫等,且检测显示楼上发出的声音大多为正常生活声音,分贝值在正常范围内,但尹女士仍多次报警。

  此前也多次扬言恐吓,称若社区及派出所不解决其烦恼,就要跳楼或做出不可预估的危险行为。街道表示会持续关注她的情况。


  二、听众邱先生反映,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古塘坳片区,一到天黑蚊虫袭扰严重,特别是古塘坳林场,长期未做有效消杀,每到暴雨前夕,蚊虫特别可怕。压根没有城市的感觉,比农村环境还差!预防基孔肯雅热蚊虫病毒,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对古塘坳地区做彻底的消杀,把病毒扼杀在摇篮。古塘坳社区立新一组121号美万家百货希望职能部门如何处理:现在蚊虫卫生已经不是小问题了,综合周边城市的现状,河道、下水道、绿化带、林场,都需要做消杀灭蚊工作,杜绝基孔肯雅热蚊虫疫情的蔓延!

  邱先生反映的事情,在仲恺法院的努力下已经全部解决,邱先生也拿到了全部款项。对于他提出来的问题,确实有一些客观的因素在里面。据了解,目前仲恺法院只有13名法官以及一些辅助人员,每年的案件过万宗,尽管他们加班加点进行工作,但是,还是不可能让每一宗案件当事人满意。他们也在想尽办法,克服困难,希望把每一宗案件做得更好一些,更出色一些解决当事人的问题和困难。


  三、听众吴先生反映,他本人在仲恺浦心村金皇铝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埔心小学隔壁)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在后厨与朋友合伙承包食堂经营,之前该公司欠上一家原食堂承包商(展隆公司)装修费和设备折旧费7.6万元,金皇理公司要求吴先生要承包食堂需要先行垫付这笔费用,后续合同期满之后再退还,但是今年7月22日合同到期之后,一直没有归还7.6万元垫付费用,并以吴先生在食堂经营中赚钱为由不予退,只愿意归还4万元,其它剩余部分让吴先生以设备抵债。沟通中该公司的法务以非常强硬的态度,让吴先生不愿意接受就去诉讼。

  沥林镇信访工作组人员陈慧回应到,吴先生于2025年7月21日到我镇综治中心反映东莞市鑫鸿源餐饮有限公司与金皇铝科技有限公司就饭堂价值76000元动产设备发生纠纷。

  我镇综治中心在接到吴先生反映的事项后,立即介入组织双方到综治中心了解具体情况,经了解,金皇铝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展荣膳食服务有限公司签订《食堂承包合同》,双方合同于2024年7月22日期满后,经金皇铝公司、广东展荣双方清点核算,食堂设备折旧剩余价值76000元。

  吴先生使用其挂靠的东莞市鑫鸿源餐饮有限公司与金皇铝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的《食堂承包合同》,同时金皇铝公司、广东展荣、吴先生三方于2024年7月21日签订了《饭堂动产设备转让协议书》根据协议条款约定,吴先生向广东展荣公司支付76000元购买厨房设备动产使用权,未在协议中约定使用权期限,归属权为金皇铝公司方所有。现吴先生承包金皇铝公司食堂已经到期,要求金皇铝公司退回76000元。

  吴先生所反映的事项属于合同纠纷范畴,根据其描述,该76000元设备款是其帮金皇铝代付的,我镇综治中心先后于2025年7月21、22日组织吴先生与金皇铝公司协调纠纷事宜,金皇铝方表示其并非收款方,且金皇铝公司拥有厨具设备的所有权,不应退还所谓的厨具设备剩余价值。8月1日至8月5日期间,吴先生多次到我镇重复反映诉求并有缠访闹访行为,我中心工作人员均耐心向其作法律政策的疏导解释工作,为避免矛盾纠纷升级,我镇有关部门亦联系金皇铝公司负责人、房东,提出建议,为化解纠纷寻找出路,直至8月18日,我中心再次组织双方在综治中心协调纠纷问题,金皇铝公司方委派代表律师参加协调会,代表律师会上向吴先生就要求退回款项一事明确表态,吴先生要遵守协议约定,依法依规处理此事,若有异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金皇铝公司服从法院的判决结果。

  吴先生反映的纠纷事项,我镇综治中心及有关部门已积极组织协调工作,但最终都未能化解,我中心已向其作出详细引导建议,建议其收集有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并向其表示如果之后有产生其它矛盾纠纷可以来政府寻求帮助。


  四、听众林女士反映,她们是江南街道办七联村上梅湖小组的出嫁女,但是一直以来村里都区别对待出嫁女,之前为了争取权益打过官司的出嫁女,拿到了法院胜诉判决却得不到应有的分红,没打官司的反而可以拿到分红。打了多次官司都胜诉后村里依然不给分红,有判决书都不给。几年前她们都是已经确认过身份有资格拿到分红的,但村里就是不给。

  江南街道办回应:

近年来,我街道针对出嫁女相关工作,已开展了多项处置举措:一是发函督促相关经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执行行政机关的决定和法院判决。二是组织法律讲座宣讲新颁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解读其中涉及成员资格的规定。三是多次召开协调会,讨论成员资格认定方式与权益落实。四是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章程条文,确保不违反法律政策。五是协调区人民法院,探讨法律层面的解决思路。

  二、诉求难以解决的原因

  (一)街道职责与强制力限制

  针对出嫁女“希望办事处督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制全额发放分红”的诉求,根据相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属村民自治范畴,我街道仅承担调解职责,无强制手段责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或法院判决。

  (二)诉讼程序的合规性要求

  出嫁女提出“参照过往判决直接强制执行”的思路,经我街道多次与法官、律师沟通确认,该方式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程序。对于新产生的分红权益,需通过完整的民事诉讼流程主张。

  (三)部分出嫁女获分红的特殊情况

  关于“未打官司的出嫁女反而获分红”,经核实,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推进问题解决,拟定包含“限定资格范围、权益打折”等条款的协议,与自愿签署协议的出嫁女达成一致并发放分红;而本次投诉人不认可协议条款、拒绝签署,其诉求仍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街道将从三方面推进问题化解:一是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提升相关主体法律认知;二是强化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督促与调解,推动其依法依规回应诉求,并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修订工作协助解决难题;三是引导、协助出嫁女通过合法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五、听众刘先生反映,广东省惠州市河南岸街道冷水坑禾联小组61号出租屋长期占用公共道路,不仅压缩通行空间,更因擅自抬高路面导致雨天积水严重,给周边两村村民的日常出行带来极大困扰,安全隐患凸显。

  现在:积水路段

  据村民介绍,这一问题始于2019年。当时,61号出租屋房主为方便租户停车,已开始占用道路一角搭建临时停车区域。2020年12月,该路段进行排污施工,本是改善基础设施的好事,却被房主趁机违规操作--其擅自使用施工队看管的公共混凝土资源,将租户门前路面大幅抬高,形成了长达十余米、侵占路面近两米的台阶式结构。

  这一改动直接引发了连锁问题:雨天时,抬高的路面阻挡排水,导致路段长期积水,行人稍不注意就会滑倒;原本的道路宽度被严重压缩,而租户停车时还习惯性超出路面,进一步挤占通行空间,人车混行的风险陡增。“老人小孩路过都得格外小心,骑车更是怕打滑摔跤,晴天堵车、雨天蹚水,这路走得太闹心了!”村民无奈地说。

  今年7月10日,水务部门及街道办工作人员专程到现场核查,明确认定该房主擅自使用公共混凝土抬高路面是造成积水的直接原因,其行为已侵害公共利益,严重影响村民正常通行。

  目前,周边村民迫切希望职能部门能尽快介入,依法责令房主整改:恢复原有路面宽度,清除占道障碍物;修复排水系统,解决积水难题;同时规范该区域停车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让这条关乎两村村民日常出行的道路回归畅通与安全。

  公共道路是保障民生的基础资源,维护其正常功能是保障村民通行权益的基本前提。此次事件中,个人为私利侵占公共利益的行为已引发众怒,当地村民期待相关部门能及时回应诉求,切实解决问题,还大家一个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

  河南岸街道办回应:

2020年12月时,该路段开展排污施工,冷水坑村禾联村民小组61号出租屋房主擅自使用施工队的公共混凝土资源,将自己门前的路面大幅抬高,形成了长达10余米、侵占路面近2米的台阶式结构。抬高路面导致雨水天气路面积水严重,给周边村民的日常出行带来极大困扰,安全隐患凸显。

  调查核实基本情况,

  絲縹剖在事件发生后,街道高度重视,于2025年7月10日,冰塘村村委联合惠州水务集团及冷水坑村委会、禾联、圏基楼下村组干部到现场核查,计划打算在低洼处增施排水井,平整地势较高的路面,避免积水。目前低洼处的排水井已在施工,路面平整的位置因位于两个小组的交界处,且地势较高的楼主不同意降低门前的平台,导致无法施工,邻里纠纷。

  三、最终处置情况

  目前冰塘村委会及小组干部多次上门组织协调,交界处两户房主意见不一逝致,待协调好后施工队再行施工。关于抬高路面影响通行的问题,村委正协调执法部门联合处理。

  

  六、听众黄先生反映,2023年起,惠城区马安镇X205道路进行路面拓宽施工(马安到永湖路段),但至今仍未完工, 导致道路坑坑洼洼,雨天积水严重,存在通行安全隐患,也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现要求尽快修复坑洼问题,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工,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城区交通事务局回应:

  马永路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为X205县道为惠阳至惠城的交通要道,不能全封闭施工而采用的是边通车边施工,须在一侧道路混凝土面板浇筑并养护完成后方可倒边通行,部分路段须倒边两次以上,工期较全封闭施工大大延长。自开工以来,受天气和自来水管迁改影响,导致施工进度缓慢。由于两侧施工后高于现状道路,导致路面排水不畅,重型车辆较多反复碾压出现坑洼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我单位责令施工单位做到以下几点:1.要求施工单位修复坑洞,采用合适的垫路材料对大面积坑洼问题垫平处理,增加洒水车洒水频率,降低扬尘发生的概率。2.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气候状况,抢抓有利施工时间,制定工期目标、详细的工期倒排计划及各项保证措施,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开展抢工大干等生产活动追赶进度,争取今年底完工。下来我单位将督促施工单位按工期目标完成项目建设,持续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扬尘、坑洼、积水等问题,并为市民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七、听众李女士反映,2025年8月24日,其发现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办事处存在不作为现象,其表示天益城正对面(仁济泌尿外科旁)有一栋烂的废弃危楼,无人居住,且进场墙体以及玻璃窗会掉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其多次向陈江街道办事处反映,办事处表示会及时处理,但至今无人处理,其认为是陈江街道办事处不作为。现希望1、查处陈江街道办事处不作为问题;2、相关部门介入解决废弃危楼安全问题,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经陈江街道核查,该楼房未投入使用,外墙装饰和窗户已安装,但内部装修未完工,现场未见业主及装修施工人员,掉落物件主要是施工现场存在的建筑材料及外檐构筑物。工作人员出于安全考虑,第一时间采用警戒线进行围蔽。通过走访周边住户群众,了解到该楼房疑因资金问题停止装修建设,目前未能查找到房屋权属人及联系方式。鉴于现场无管理人,也没有业主相关信息,为防止继续出现因物体掉落影响周边车辆行人安全及财产利益问题,9月7日,我街道在警戒线的基础上增设围挡硬隔离对房屋周边进行隔离围蔽,于当日完成围挡。后续我街道办将尽快核实业主相关信息及联系业主,并做好日常的巡查监管工作。


  八、听众张先生反映,仲凯区潼湖镇琥珀村去年村道全部打了柏油路,张先生家门口离村主道七八十米的道路,原来村里硬底化的时候也是和村道一起铺了水泥路,但是这次柏油路就没有做这段路,这条路上有几户人家,张先生家在最里面。

  潼湖镇经济发展办(规建组)已与投诉人张先生说明情况,已将其家门口未铺设沥青路段申请纳入项目库内,需待上级批复,投诉人暂无异议。


  九、听众张先生反映,举报汝湖镇星河传奇小区南门对面有一大片空地,近期发现有人偷倒装修、建筑垃圾,还有洗沙土,大概有一两个月了时间了,都没有人管理。

  惠城区城管执法局开展核查处置,经现场核查,问题属实。投诉地点位于惠城区高新区东江湾产业园(汝湖分园)JBD92-02-04地块,该地块管理者为惠州市汝湖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场地内可见有建筑垃圾堆放。对于该公司擅自设立弃置场消纳建筑垃圾违法行为,惠城区城管执法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立案查处。同时,惠城区城管执法局、汝湖镇人民政府已责令该公司进行整改,投诉地点已经进行围挡,出入口设置了视频监控系统及值班室,加强场地的日常监管。

  下来,为确保建筑垃圾有关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将督促惠城区城管执法局、汝湖综合行政执法队继续加大巡查管控力度,杜绝新增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十、听众陈先生反映,仲恺潼侨镇侨光路南面惠侨会所到每时每刻路段,2023年到现在一直有临时摊贩占道经营问题,每天晚上九点半到凌晨5点左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附近消防通道也被堵塞,部分商贩使用的是燃气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周边环境卫生变得越来越差。三月份整治之后好一点,但是现在晚上的噪音会从十点多到凌晨三四点钟。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作息。

  潼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三级主办回应:

  一、核查情况及问题分析

  经核查,侨光路南路段在夜间时段流动商户占道经营等问题属实。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一方面是侨光路南路段位于我镇居民集聚区,周边有兰花小区、德润小区、格林童话小区等多个住宅区,夜间人流较多,相对繁华,催生夜间经济需求;另一方面,该路段餐饮类商铺以白天经营为主,夜间营业商铺较少,餐饮类流动商户经营者看准需求,逐渐聚集于此。之前,针对该路段的流动商户经营问题,我镇采取每日夜间巡查+不定时专项整治的方式,劝导制止、督促改正流动商户占道经营等问题,但因没有充足人手保障长时间蹲点,陷入与流动商户打游击战的困境。

  二、治理措施

  为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我镇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处置,具体有: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面对面”的宣传规劝方式,常态化向流动商贩普及城市管理法规、环保知识,不断巩固和增强其文明经营意识,引导商贩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是加强巡查管控:集中开展规范流动商户管理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特别是夜间巡查的频次和密度,确保及时发现并规劝制止占道经营行为。同时,积极引导商贩到指定区域规范经营,并严格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分类处理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切实保障摊位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

  三是严格环保要求:对需要使用炉具的商贩,我们严格要求其使用环保炉具,并配备油烟净化设备,最大限度地减少油烟排放,有效避免油烟扰民问题的发生,切实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四是管控噪声污染:坚决禁止商贩使用高音喇叭、音响等设备进行叫卖,对噪声较大的摊位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周边环境安静有序,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五是实施人性化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人性化执法理念,对首次轻微违法的商贩以教育劝导为主,帮助其改正错误;对于屡教不改者,则依法采取暂扣物品、立案处罚等强制措施予以严厉打击。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目前侨光路南路段的流动商户占道经营等问题已大幅减少,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队将在持续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巩固现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我们将着力规划建设临时疏导点、餐饮小吃街等场所,引导流动商贩入驻经营,从根本上解决流动商贩占道经营问题,彻底消除由此引发的交通堵塞、噪音和油烟扰民、环境卫生“脏乱差”等城市“顽疾”,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城市贡献更多力量。 


主      办:惠州市人民政府                  承      办: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云山西路六号 网站标识码4413000038
粤ICP备2021178933号      粤公网安备 44130202000199号
党政机关标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