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我国早在200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后又分别于2015年4月、2022年10月进行了修订,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畜牧业产业兴旺,推进依法治市,8月29日上午,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做客惠州广播电台《午间说法》节目,就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作专业讲解。
节目中,惠州市农业农村局畜牧饲料科科长张育明作为节目嘉宾,通过电台向广大听众详细介绍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十二个亮点,同时围绕《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主要内容、目前惠州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工作情况、畜禽禁养区如何划定、惠州畜禽养殖是否对环境造成污染、生猪定点屠宰如何发展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逐一解答。
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是支持、规范和引导畜牧业发展的专门法律。近年来,惠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快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步伐”的指示要求,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积极做好畜禽产品稳产保供工作,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市出栏生猪153万头,同比增加6.3%,猪肉产量11.85万吨,同比增加4.5 %,生猪自给率达到60%以上。肉鸡出栏近6000万羽,同比增加6.6%,鸡肉产量7万多吨,同比增加13%。禽蛋产量3.1万吨,牛奶产量近3万吨。禽肉禽蛋基本实现自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