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南都记者从惠城区残联获悉,2016年残疾人康复市级专项补助经费资助对象,经过审核和公示已经正式确定。资助对象每人资助3000元,共有10名受资助人员。
据悉,按照《关于下达2016年残疾人康复市级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设立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训练和生活费补贴,原则上每年每人次资助3000元。
“前期,经家长申报、幼儿园核实及区教育局和区残联审核,确定黄可馨等10名残疾儿童为拟受资助2016年学前教育助学对象。”惠城区残联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10月27日至11月2日已经向全社会进行公示,最终确定了10名受资助对象。
据介绍,每名受资助对象的补助金额为3000元,“这笔补助资金会发到资助儿童自己的银行卡里。”该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些受资助儿童所在辖区的相关政府部门接下来会对资金情况进行跟进核查。
记者李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