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人 |
陈***
|
来信主题 |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服务单位变更业务 |
受文单位
|
市安监局
|
来信时间 |
2018-07-01 |
来信类型 |
咨询 |
办理状态 |
已回复 (已办理)
|
来信内容 |
领导,你们好! 原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执证人变更服务单位,以前可以在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网站上办理,现在该网站已关闭该功能,请问现在如何办理变更服务单位业务,谢谢!
|
回文单位 |
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办理时间 |
2018-07-09 |
处理结果 |
关于 Jzxx201807011510534692 的回复 陈强: 你好!你在我局局长信箱来信反映如何办理变更服务单位业务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18〕58号)要求,对电工进网证注册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的,由申请人或申请人用人单位向从业所在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复审合格后,予以换发电工作业证。安全监管部门换发的电工作业不需要执证人变更服务单位。可以拨打电话咨询:0752-218237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此复! |
出现错误,请刷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