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2019〕第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咨询监督举报渠道
【责任主体】惠州市人民政府移民办公室
【公开时限】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通过惠州市政府网部门频道、市移民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公共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咨询监督举报渠道】可通过来信来访(惠州市惠城区南坛北路34号)、电话(0752-2220262)咨询监督
惠州市人民政府移民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