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目录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2019〕第711号)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5.《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7.《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粤水事务函〔2022〕265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咨询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惠州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
【公开时限】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惠州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网址:http://www.huizhou.gov.cn/bmpd/hzsbpzskgcglj/),以及报刊、广播、电视、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公共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咨询监督渠道】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52-8286128)、书面来信(通讯地址:惠州市惠东县白盆珠镇北街19号)。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