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五条新增:必要时,仲裁庭可以请求有关方面依法予以协助收集证据。此前,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发文,鼓励人民法院探索以调查令等形式,支持仲裁机构调查取证工作。
惠州仲裁委员会积极响应制度创新,已成功向相关人民法院申请开具5份商事仲裁案件调查令,调查令覆盖建设工程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纠纷等高频商事仲裁案件类型,涉及调取银行交易流水、不动产登记信息、工程结算资料等关键证据。同时,惠仲也相应建立了规范的调查令申请工作机制,明确申请条件、材料标准和办理流程,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完整、准确。
接下来,惠州仲裁委员会将持续深化调查令制度的运用,进一步完善与法院的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共同营造“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仲裁法律服务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