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民事、经济法律法规,依法仲裁、调解民商事纠纷,行使《仲裁法》赋予的终局裁决权,公正、高效解决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二、向社会宣传《仲裁法》,依法规范各类合同文本,指导各类经济组织使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根据上述任务,惠州仲裁委员会(惠州商事调解中心)内设3个正科级机构:
(一)行政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政务、组织、人事、保密档案、信访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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