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2020年市本级第四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0年10月29日在惠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惠州市财政局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报告2020年市本级第四次财政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本次财政预算调整主要涉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汇总市直、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本次无调整事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87.66亿元调整为85.81亿元,调减1.85亿元,总支出从年初的89.99亿元调整为97.04亿元,调增7.05亿元,收支相抵加上上年累计结余,年末累计结余从年初的79.1亿元调整为70.2亿元,调减8.9亿元(具体详见附表)。
一、收入调整事项
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从年初的87.66亿元调整为85.81亿元,调减1.85亿元。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从8.99亿元调整为14.06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增5.07亿元。主要原因如下:
1.根据《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京外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准备期清算和全面完成属地参保工作的通知》(财社〔2019〕168号)和《关于做好省属非驻穗机关事业单位基金清算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完成央属、省属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准备期(2014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清算工作。两项清算工作预计增收1.16亿元。
2.根据《关于做好省属非驻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调拨基金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1704号)精神,省属单位征缴收入统一上划至省,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再将待遇支出下拨到各统筹区。预计增收3.77亿元,其中市直增收3.75亿元,大亚湾开发区增收0.02亿元。
3.因缴费基数上调,大亚湾开发区预计缴费收入增收0.14亿元。
(二)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从2.55亿元调整为1.68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减0.87亿元。主要原因如下:
1.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20〕58号)要求,实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预计减收1.09亿元。
2.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17号)和十二届11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为做好受影响企业保险费返还和扩大失业保险保障工作,今年提前解除定期存款8亿元,预计增加利息收入0.19亿元。
3.追回失业保险多领待遇和滞纳金,预计两项增收0.03亿元。
上述三项增减相抵,预计减收0.87亿元。
(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从53.86亿元调整为47.81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减6.05亿元。主要原因:按照粤人社发〔2020〕58号文要求,本年2-6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
二、支出调整事项
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从年初预算的89.99亿元调整为97.04亿元,增支7.05亿元,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从8.47亿元调整为13.24亿元,比年初预算增支4.77亿元。主要原因如下:
1.我市完成央属、省属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准备期(2014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清算工作,预计增支0.74亿元。
2.完成省属非驻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调拨基金工作,预计增支3.78亿元,其中市直增支3.75亿元,大亚湾开发区增支0.03亿元。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求各地级市要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实现机关事业单位按新标准发放待遇,预计增支0.25亿元。
(二)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从8.84亿元调整为8.13亿元,比年初预算减支0.71亿元。主要原因如下:
1.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和失业代缴医疗保险预计增支0.23亿元。
2.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2号),企业可领取企业稳岗补贴或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截至9月底,已发放企业稳岗补贴1.29亿元,基本发放完毕,预计全年增支0.50亿元。
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的有关通知》(粤人社规〔2019〕42号)和粤人社发〔2020〕117号文精神,失业保险费返还、失业补助金和创业担保贴息等在其他支出列支。年初预算按照应保尽保,应发尽发的要求编制,预计全年支出4.53亿元,减支1.44亿元。
上述三项增减相抵,预计减支0.71亿元。
(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从50.78亿元调整为53.77亿元,比年初预算增支2.99亿元。主要原因如下:
1.受疫情影响,增加核酸检测费用等支出0.49亿元。
2.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24号)要求,生育保险待遇从职工医疗基金中支付。预计生育津贴增支0.5亿元。
3.我市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和单位划入组成。退休人员达到缴费年限可免缴,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以本人退休金为基数按最高4.5%的比例划入个账。因免缴人员和缴费基数增长的影响,预计全年划入个人账户增支2亿元。
三、结余调整事项
以上收支事项调整后,年末累计结余从79.1亿元调整为70.2亿元,调减8.9亿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2020年市本级第四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附表.pdf